「佛子!此菩萨摩诃萨又作是念:
『十不善业道,上者地狱因,中者畜生因,下者饿鬼因。于中,
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、畜生、饿鬼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短命,二者多病。
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贫穷,二者共财不得自在。
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妻不贞良,二者不得随意眷属。
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多被诽谤,二者为他所诳。
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眷属乖离,二者亲族毙恶。
恶口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常闻恶声,二者言多诤讼。
绮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言无人受,二者语不明了。
贪欲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心不知足,二者多欲无厌。
瞋恚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长短,二者恒被于他之所恼害。
邪见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;若生人中,得二种果报,一者生邪见家,二者其心谄曲。』
佛子!十不善业道能生此等无量无边众大苦聚,是故菩萨作如是念:『我当远离十不善道,以十善道为法园苑,
爱乐安住,自住其中,亦劝他人令住其中。』
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三十五
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二